12.1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序号 | 类别 | 分部分项工程 | 重大危险源 | 可能导致的事故 | 控制措施 |
1 |
基坑支护及开挖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基坑深度超5m无专项支护设计方案 | 坍塌 | 编制深基坑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后实施 |
基坑支护强度不够 | 坍塌 | 严格按基坑专项方案施工 | |||
支护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审批 | 坍塌 | 专项方案需经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 |||
边坡开挖不符台设计要求 | 坍塌 |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设置边坡 | |||
未采取有效降排水措施 | 坍塌 | 基坑项部和基坑内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 | |||
边坡堆载距离不符合要求 | 坍塌 | 基坑周边10m范围内禁止堆载材料 | |||
基坑施工混凝土、砂浆级配低于设计标号 | 坍塌 | 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加强施工过程检查 | |||
基坑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 坍塌 | 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 |||
未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重要管线和周边道路进行沉降监测 | 坍塌 | 场外设置监测井,并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重要管线和周边道路进行沉降监测 | |||
基坑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 | 坍塌 | 严格按深基坑专项方案施工 | |||
支护结构发生变形未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 坍塌 | 经常检查边坡情况,发现土体开裂及时采取措施 | |||
支护结构位移达到报警值未采取相应措施 | 坍塌 | 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处理 | |||
上下通道设置不合理 | 高处坠落 | 上下通道严格按规定搭设 | |||
基坑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 | 高处坠落 | 严格按方案设置临边防护 | |||
桩机及土方开挖机械 | 机械伤害 | 加强安全教育 | |||
电线老化漏电或机械无保护接零措施 | 触电火灾 | 做好机械保护接零措施,定期保养 | |||
2 |
施工电梯 |
施工用人货电梯 | 装拆队为非专业装拆队,无资质证书,安装队伍资质不符合要求 | 设备倒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 | 安装、拆除必须有有相对应的资质专业拆装对作业 |
安装、拆除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全面、详细 | 违章作业 | 向所有安装、拆除、加节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学习安装、拆除方案 | |||
安装、拆除作业中指挥、联络方式和信号不明 | 指挥、作业混乱 | 服从统一指挥,明确所有的联络方式和信号 | |||
安装人员未系安全带、未穿胶底防滑鞋和工作服、未戴手套、酒后上班 | 高空坠落、机械伤害 | 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 |||
无限载标志牌,载重超过规定荷载,未按规定安装配重载人 | 超载 | 悬挂醒目标志牌,严禁超载,装配重量限制器,载人必须按规定安装配重 | |||
司机无操作证、上岗证 | 机械伤害、触电、设备倒塌 | 认真做好司机、指挥培训工作,要求司机持证上岗 | |||
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 | 设备倒塌、脚手架倒塌 | 严禁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 | |||
无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安全警示牌、定人定机责任牌 | 管理混乱,各种安全事故 | 悬挂醒目的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安全警示牌、定人定机责任牌 | |||
3 | 临设设施 | 活动板房 |
1、金属夹芯板材的燃烧性能等级 2、易发生触电及火灾等意外 3、厨房与临建安全距离过近 4、室内电线乱拉乱接 5、不按方案搭拆 |
火灾、坍塌、高空坠落 |
1、活动板房金属夹芯板材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达到a级 2、合理选址,严格执行安装方案进行安装 3、宿舍内严禁乱烧乱煮 4、严格按施工方案搭设 |
12.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序 号 |
较大危险源 |
可能导致 的事故 |
类别 | 控制措施 | |
1 | 基坑(槽)开挖与支护降水工程 | 坑槽临边防护 | 坠落伤人 | 一类 | 按要求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兜 |
坑槽开挖放坡、支护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坑边堆载要求 | 坍塌 | 一类 | 按规定要求放坡、支护、保持至少1米以上的堆载间距 | ||
排水、降水对基土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影响 | 坍塌下沉 | 一类 | 按施工方案实施,定期观测沉降记录 | ||
机械作业半径不得有人作业, | 伤人 | 一类 | 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工施工 | ||
2 |
模 板 工 程 |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要求 | 坍塌 | 一类 | 按方案要求禁止超载 |
支架材料不符合要求 | 坍塌 | 一类 | 使用合格的材料 | ||
模板上施工荷载不均匀 | 坍塌 | 一类 | 按方案要求施工 | ||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 | 倾倒伤人 | 一类 | 制定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 ||
模板存在不整齐、过高 | 倾倒伤人 | 一类 | 模板摆放整齐、严禁超高 | ||
2米以上模板工程施工作业时无可靠立足点 | 人员坠落 | 一类 | 制定可靠的防护措施 | ||
模板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 | 落物伤人 | 一类 | 设置警戒区,由专人监护 | ||
模板拆除时仅留有悬空模板 | 落物伤人 | 二类 | 严禁留有悬空模板 | ||
模板拆除时,砼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 坍塌 | 一类 | 按方案执行 | ||
作业面孔及临边无防护措施 | 人员坠落 | 一类 | 制定可靠的防护措施 | ||
垂直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 | 落物伤人 | 二类 | 制定可靠的防护措施 | ||
支架基础不符合要求 |
倒塌、 伤人 |
一类 | 按图纸、方案要求施工 |
序号 | 较大危险源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类别 | 控制措施 | |
3 |
塔 吊 |
基础不符合要求 | 倒塌伤人 | 一类 | 按图纸、方案要求施工 |
限位、保险装置不起作用 | 吊物坠落、伤人 | 一类 | 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 | ||
起重纲丝线磨损、短丝超标 | 吊物坠落、伤人 | 一类 | 每日检查,及时更换丝绳 | ||
锁具不符合要求 | 吊物坠落、伤人 | 一类 | 每日检查,及时更换锁具 | ||
附墙装置不符合要求 | 倒塌、伤人 | 一类 | 按图纸、方案要求施工 | ||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 ||
接地零线不符合要求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接好保护零线 | ||
垂直度偏差超标 | 倒塌、伤人 | 一类 | 定期检测、及时调整 | ||
与架空线路防护不符合要求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按方案设计做好防护 | ||
大风、雨雪浓雾等恶劣天气作业 | 倒塌、伤人 | 一类 | 禁止作业 | ||
违章作业 | 倒塌、伤人 | 一类 |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 ||
物 料 提 升 机 |
基础不符合要求 | 架体倒塌 | 一类 | 按方案要求施工 | |
架体拉接不符合要求 | 架体倒塌 | 一类 | 按方案要求施工 | ||
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 | 吊篮坠落、伤人 | 一类 | 每日检查、及时更换钢丝 | ||
限位、保险缺损 |
架体倒塌、 吊篮坠落 |
一类 | 限位、保险齐全有效 | ||
架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 落物伤人 | 二类 | 架体外侧用立网防护 | ||
进料口、卷扬机防护棚不符合要求 | 落物伤人 | 二类 | 按方案要求搭设防护棚 | ||
卷扬机地锚不符合要求 |
卷扬机位移、 吊篮坠落 |
二类 | 按方案要求设置地铺 | ||
卸料平台、防护门不符合要求 |
平台坍塌、 人员坠落 |
一类 | 按方案要求设置 | ||
垂直度偏差超标 | 架体倒塌 | 定期检测、及时调整 | |||
未按保护零线 | 触电伤人 | 接好保护零线 | |||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 触电伤人 |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 |||
未安装避雷设置 | 雷击伤人 | 安装避雷装置 | |||
违章作业 | 倒塌、冒顶、伤人 |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
序号 | 较大危险源 | 可能导致的事故 | 类别 | 控制措施 | ||
4 | 施工临时用电 | 配电室(柜) | 未设遮拦隔离 | 触电伤人 | 一类 | 设置隔栏隔离 |
未设保护零线 | 触电伤人 | 一类 | 设置保护零线 | |||
未接保护零线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 |||
外电 防护 |
小于安全距离未采取措施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制定防护措施并落实 | ||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制定防护措施并落实 | |||
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装置 | 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按要求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 ||
漏电保护器失灵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 |||
未接保护零线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接好保护零线 | |||
闸具损坏或配备不符合要求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及时更换损坏的闸具 | |||
宿舍 用电 |
私接、私拉电线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加强检查,杜绝私拉现象 | ||
使用电炉 | 触电伤人、火灾 | 一类 | 加强检查,杜绝使用 | |||
现场照明 |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保护接零 | 触电伤人 | 一类 | 灯具金属外壳保护接零 | ||
手持照明灯具或潮湿作业场所未使用安全电压 | 触电伤人 | 一类 | 使用安全电压 | |||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 | 触电伤人 | 一类 | 使用安全电压 | |||
配电 线路 |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更换线路、包好接头 | ||
线路过道无保护 |
损坏线路、 触电伤人 |
一类 | 设线路过道保护 | |||
线路未架设或埋地 | 触电伤人 | 一类 | 线路架空或埋地 | |||
电源导线绑扎在金属架上 | 触电伤人 | 一类 | 电源导线严禁绑扎在金属架上 |
序号 | 较大危险源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类别 | 控制措施 | |
5 |
脚 手 架 工 程 |
钢管、扣件材质不合格 | 脚手架倾覆 | 一类 | 材质进场时严格验收 |
搭设时螺丝拧紧力矩不够 | 脚手架坍塌 | 一类 | 扣件紧固力矩应符合要求 | ||
架体下部无扫地杆 | 脚手架坍塌 | 一类 | 按方案要求搭设扫地杆 | ||
基础泡水 | 脚手架坍塌 | 一类 | 设排水沟 | ||
基础不平、不实、无垫木,没有硬化 | 脚手架坍塌 | 一类 | 找平、夯实、加垫木或按要求做 | ||
未张挂密目网 | 落物伤人 | 一类 | 张挂安全网 | ||
密目网未挂严 | 落物伤人 | 一类 | 用密目网全封闭 | ||
作业层未挂平网 | 坠落伤人 | 一类 | 施工层及每隔10米应挂平网封闭 | ||
未设防护栏杆 | 坠落伤人 | 一类 | 设防护栏杆 | ||
拉结点数量不足 | 脚手架倾覆 | 一类 | 按方案要求设拉结点 | ||
拉结不坚固 | 脚手架倾覆 | 一类 | 按方案要求设拉结点 | ||
未设剪刀撑 | 脚手架变形 | 一类 | 按方案要求设置剪刀撑 | ||
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 | 脚手架变形 | 一类 | 按方案要求设置剪刀撑 | ||
底层和施工层脚手板未满铺 | 坠落伤人 | 一类 | 满铺脚手架 | ||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 | 坠落伤人 | 一类 | 使用合格的脚手板 | ||
脚手板存在探头板现象 | 坠落伤人 | 一类 | 按要求铺凤脚手板 | ||
私自拆除杆件、扣件 | 脚手架坍塌 | 一类 | 加强教育,对工人交底,杜绝私拆现象 | ||
荷载超过规定 | 脚手架坍塌 | 一类 | 加强检查,严格荷载超过规定 | ||
卸料平台同脚手架连接,未限载。 | 脚手架坍塌 | 二类 | 禁止卸料平台同脚手架连接,设置限载标志。 | ||
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 坠落伤人 | 一类 | 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 ||
未设置警戒区、无专人看护 | 物体打击伤人 | 二类 | 设警戒区、有专人看护 | ||
无证人员上岗 | 坠落伤人 | 一类 | 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 ||
违章作业 |
坠落伤人、 物体打击 |
一类 | 加强检查、教育,做好交底,杜绝违章 | ||
6 |
特 殊 作 业 |
登高架设作业 | 高处坠落 | 一类 |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用品 |
12.3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序号 | 较大危险源 |
可能导致 的事故 |
类别 | 控制措施 | ||
1 | 安全网的悬挂要求 | 伤人 | 一类 | 按要求从质量到安装进行检查验收 | ||
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 | 伤人 | 一类 | 按规定佩带 | |||
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的防护 | 伤人 | 一类 | 按规定防护 | |||
阳台、作业平台及周边、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物料提升机和电梯进料口的临边防护 | 伤人 | 一类 | 按规定设置临边防护 | |||
2 | 施工设备机具的检查维护防护要求 | 电锯 | 未按保护零线、未按漏电保护器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接好保护零线,按漏电保护器 |
电刨 | 未接保护零线、未按漏电保护器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接好保护零线,按漏电保护器 | ||
切断机 | 漏电未按保护零线、未按漏保护器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接好保护零线,按漏电保护器 | ||
钢筋弯 曲机 |
未接保护零线、未按漏电保护器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接好保护零线,按漏电保护器 | ||
钢筋冷 拉机 |
漏电未接保护零线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接好保护零线 | ||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 |||
搅拌机 | 漏电未接保护零线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接好保护零线 | ||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 |||
手持电 动工具 |
外壳、手柄出现裂缝、破损 | 触电伤人 | 一类 | 使用外壳良好的手持电动工具 | ||
防护罩等保护装置不符合要求 | 伤人 | 一类 | 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 |||
未接保护零线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接好保护零线 | |||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 |||
违章作业 | 触电、机械伤人 | 一类 |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 |||
潜水泵 | 未接保护零线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接好保护零线 | ||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 |||
震动棒 | 漏电未接保护零线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接好保护零线 | ||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 |||
电缆线未架设使用、磨损漏保 | 触电伤人 | 一类 | 电缆线架空 | |||
作业人员未佩带防护用品 | 触电、辐射 | 一类 | 作业人员佩带防护用品 | |||
违章作业 | 火灾、触电等 | 一类 |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 |||
电焊机 | 漏电未接保护零线 | 触电伤人 | 一类 | 接好保护零线 | ||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 |||
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 | 触电伤人 | 一类 | 使用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 | |||
焊把线绝缘老化或接头过多 | 触电伤人 | 一类 | 使用合格的焊把线 | |||
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 | 触电伤人 | 一类 | 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 |||
作业人员未佩带防护用品 | 触电、辐射 | 一类 | 作业人员佩带防护用品 | |||
违章作业 | 触电伤人 | 一类 |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
12.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1、成立安全责任组,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其余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组员。
2、审查承包单位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方案编制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文明施工与危险源督促安全生产的岗位责任制,检查危险源预防组织落实措施、技术措施具体落实情况,施工前进行危险源安全检查考核考评
12.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规定
1、项目监理组必须配备安全监理人员,并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措施,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
2、负责监督工程承建单位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警示安全施工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审查工程承建单位重大危险源警示安全管理组织名单(架构)。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源安全技术交底。
4、负责监督工程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审查施工现场各类人员上岗证、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教育的实施。
5、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施工方案、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及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6、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措施,及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
12.6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范围、目标、任务、内容和方法
1、范围:监理合同要求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本工程的所有项目。
2、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杜绝恶性、突发事故发生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的任务:
(1)、结合实际确定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文明监控重点。
(2)、在监理部内设置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及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岗位,明确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
(3)、组织学习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内容,熟悉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及时传达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及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落实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的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在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等方面督促其健全和落实。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方案,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方案与措施内容,按照法规性文件,明确规定要求施工方按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落实对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要求及时自查自纠的工作效应。
(3)、检查现场地面处理、施工道路、现场排水、施工管线、物料堆放、临时设施等的布置情况(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实施)。
(4)、检查现场各种危险源警示标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牌、施工公告牌等)的内容和视觉效果。
(5)、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消除危险源隐患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源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外脚手架和工程结构施工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7)、检查安全“三宝”使用及“四口”的危险源隐患方面防护落实情况。
(8)、一旦危险源发生安全事故,坚持“三不放过”。
(9)、检查现场在卫生防疫和治安保卫及消除危险源隐患方面执行有关规定和落实保证措施的情况。
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的方法:
(1)、预审:审查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方案,重大危险源隐患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及安全施工保证体系;按照规定要求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源隐患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源隐患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危险源隐患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危险源隐患事故技术安全防护方案及安全措施;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隐患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安全检查报告等;审核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2)、检查:每次开工前进行全场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隐患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
1)、施工期间现场旁站跟踪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隐患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危险源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及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2)、结构、关键部分的工序危险源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3)、工序危险源安全状况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4)、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危险源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严格执行“安全准用证”制度。所有进入建筑工地的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械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都必须经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机构检测合格,核发“安全准用证”后方可使用,同时并报工程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初次使用及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检测,符合标准方可使用。禁止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存在安全隐患,危险源隐患的机械设备。
6)、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健全对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的购置、装拆、检测、运行、维护保养、报废等环节的档案、技术文件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和交接制度,制定危险源应急预案,消除一切危险源隐患,将上述档案资料列入施工安全评价必备资料。
(3)、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必要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明令整改。整改后审签《整改复查报审表》。
(4)、发布停工指令:在因危险源隐患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某一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情况时,与项目法人协调后,发出停工指令,直至停工因素(危险源隐患)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5)、向上级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2.7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1、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方案;
2、根据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和建设安全监理详细措施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安全监理活动;
3、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形式进行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监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危险源事故预防监理
4、遵循施工企业自评、监理单位核定的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程序,参与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危险源事故预防的安全检查并出具书面的验收合格证明书;
5、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危险源事故预防实施与落实,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实施与落实;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危险源事故预防实施与落实;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及危险源隐患;
6、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是否符合要求;
1)、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危险源事故预防实施与落实,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4)、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5)、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实施与落实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安全防护是否齐全完整。
2)、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周全。
3)、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危险源安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交又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栅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7、做好安全资料记录、收集、归档工作。
12.8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制度
1、建立危险源安全监理日记制度,旁站施工过程并记录施工过程中危险源与安全有关的各项事宜;每天填写安全监理日记,如实记录施工工程情况。
2、监理机构发现危险源对安全生产有问题时,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危险源安全责任仍由承包单位承担;
3、当危险源与质量、安全及进度发生矛盾时,监理机构有权作出是否调整施工进度的决定,并报告建设单位。